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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厂房设计规范1 总则

发布时间:2022-08-21 10:50:09 作者:上海荣钦净化工程公司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8日以第1627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参编单位是信息产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上海医药工业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刘存宏、陈霖新、张利群、王唯国、缪德骅、郝锡泽、赵海、俞渭雄、周春海、晁阳、贺继行、陆原、肖红梅、樊勖昌、谭易和、黄德明、郭兴周、冷捷敏、冯佩明。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修改了第2章术语;对第3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修改了第8章,更名为“工业管道”;修改了部分“强制性条文”为“推荐性条文”。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 总则

  本规范是全国通用的洁净厂房设计的国家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工业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洁净厂房的设计。由于各类工业企业的洁净厂房内生产的产品及其生产工艺各不相同,它们对生产环境控制会有一些特殊要求,本规范不可能将这些要求逐一地进行规定,因此各行业可依据本规范按各自的特点制订必要的本行业的标准、规定,以利于准确、完整地执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目前已有现行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57、《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72相继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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