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一般规定
6.1.1 为了减少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内表面积尘,防止在室内气流作用下引起积尘的二次飞扬,为了有利于室内清洁、便于除尘,本规范对建筑装饰装修提出了这些要求。
6.2 建筑装饰
6.2.1~6.2.4 这几条是参考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第4章的内容制定的。生产车间地面1%~2%的排水坡度坡向地漏或排水沟,便于生产车间的清洗、排水。
6.2.5 生物洁净室不允许木质材料外露使用,主要是怕长霉菌,食品工业洁净用房的空气中富含营养性物质,在合适的湿度下,木质材料受霉菌污染的风险更大。在其他洁净室标准和药品GMP指南等材料中,都有此类内容的强制规定,因此本规范列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6.2.7、6.2.8 本节对围护结构内表面抗菌涂饰工程进行了规定,由于在食品工业用房内使用抗菌涂饰工程目前在国内外意见不太统一,担心抗菌产品会使食品中产生抗药性菌株,但对于湿度经常超过75%或有蒸汽作业的房间或关键区域的抗菌防霉问题,目前仍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内表面抗菌有很多方法,如消毒,但本规范仅对使用抗菌涂料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当相对湿度达到80%时,不论温度高低,基本上都要发霉,见图4,所以此时可涂防霉涂料。
图4 相对湿度与霉菌的关系
6.3 建筑防虫害、鼠害措施
6.3.1 本条主要是为了在洁净生产车间外的近邻区域不提供蚊、虫、鼠滋生、躲藏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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