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工程公司

132 6273 2555

总则

发布时间:2022-11-19 16:16:40 作者:上海荣钦净化工程公司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46-2011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12月5日以第121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原国家标准《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0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农业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特莱仕千思板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王清勤、许钟麟、卢金星、秦川、陈国胜、张益昭、张彦国、蒋岩、何星海、邓曙光、沈晋明、余詠霆、倪照鹏、姚伟毅。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类;a类指操作非经空气传播生物因子的实验室,b类指操作经空气传播生物因子的实验室;2.增加了ABSL-2中的b2类主实验室的技术指标;3.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选址和建筑间距修订为满足排风间距要求;4.增加了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应能对排风高效空气过滤器进行原位消毒和检漏;5.增加了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应能对送风高效空气过滤器进行原位消毒和检漏;6.增加了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设置存水弯和地漏的水封深度的要求;7.将ABSL-3中的b2类实验室的供电提高到必须按一级负荷供电;8.增加了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吊顶材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所在区域隔墙的要求;9.增加了独立于其他建筑的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送排风系统可不设置防火阀;10.增加了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围护结构的严密性检测;11.增加了活毒废水处理设备、高压灭菌锅、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等带有高效过滤器的设备应进行高效过滤器的检漏;12.增加了活毒废水处理设备、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等进行污染物消毒灭菌效果的验证。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生物安全实验室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试验取得了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上一篇:1 实验室工程总则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