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 原 理
D.1.1 对送、排(回)风高效空气过滤器的现场检漏,应采用扫描法在过滤器与安装框架接触面、过滤器边框与滤纸接触面以及其全部滤芯出风面上进行。
D.1.2 扫描法可分为有光度计法和光学粒子计数器法。检漏应优先选用粒子计数器法。
D.1.3 光度计法可用于最大穿透率大于等于0.001%的过滤器检漏,应采用多分散的检漏气溶胶,其质量中值直径为0.5μm~0.7μm,几何标准偏差约为1.7。
且过滤器上游系统上可以设置检漏气溶胶注入点。
D.1.4 粒子计数器法适用于所有等级的洁净场所过滤器检漏,适用过滤器最大穿透率低至0.0000005%或更低。
粒子计数器法检漏气溶胶除D.2中光度计法采用的气溶胶外,还可用聚苯乙烯乳胶球(PSL)和大气尘。
D.2 光度计法
D.2.1 被检漏过滤器必须已测过风量,在设计风速的80%~120%之间运行。
D.2.2 在同一送风面上安有多台过滤器时,在结构上允许的情况下,宜用每次只暴露1台过滤器的方法进行测定。
D.2.3 当几台或全部过滤器必须同时暴露在气溶胶中时,为了对所有过滤器造成均匀混合,宜在风机吸入端或这些过滤器前方支干管中引入检漏用气溶胶,并立即在受检过滤器的正前方测定上风侧浓度。
D.2.4 对于高效过滤器,当检漏仪表为对数刻度时,上风侧气溶胶浓度应超过仪表最小刻度的104倍。当检漏仪表为线性刻度时,上风侧气溶胶浓度宜达到(20~80)μg/L,浓度低于20μg/L会降低检漏灵敏度,高于80μg/L长时间检测会造成过滤器污染堵塞。检漏仪表应具有(0.001~100)μg/L的测量范围。
D.2.5 对于光度计检漏法确认过滤器局部渗漏的标准透过率为0.01%,即当采样探头对准被测过滤器山风面某一点,静止检测时,如测得透过率高于0.01%,即认为该点为漏点。
D.3 粒子计数器法
D.3.1 被检漏过滤器必须已测过风量,在设计风速的80%~120%之间运行。
D.3.2 当用检漏气溶胶检漏时,检漏方法与光度计法相同。
D.3.3 高效过滤器上游浓度及采样流率应符合表D.3.3的规定。如上游浓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采用适当措施。增加上游浓度。当用大气尘检漏时,可采用短路新风机组或对每一台高效过滤器进风面用气泵引入室外空气等方法。
采样流率为2.83L/min时,采样口面积宜为1.5cm×2cm;采样流率为28.3L/min时,采样口面积宜为2.5cm×4cm;当采用其他尺寸的探头时,应按式D.3.5确定探头扫描速度。长边平行于扫描方向,并与采样管形成不大于60°的锥形连接。
D.3.6 采样过程中应使采样管中微粒的扩散沉积损失和沉降、撞击沉积损失不超过5%。28.3L/min的粒子计数器水平采样管的长度不应超过3m,2.83L/min的粒子计数器水平采样管的长度不应超过0.5m。
D.3.7 扫描检漏时应拆去高效过滤器外的孔板或装饰层,扫描面积应稍有搭接。
D.3.8 按泊松分布和非零检测原则,当单位检测容量中检到小于等于3粒时,95%读数即可为非零读数,即可判断为漏。与单位检测容量的浓度有关的特征数可按表D.3.8执行。
对于满布安装高效过滤器,应对外侧过滤器加挡板后检漏,挡板高度不短于40cm,长度应不小于过滤器侧边长度的1.2倍。
D.4 检漏气溶胶的发生
D.4.1 气溶胶物质可按以下原则选择:
用于过滤器现场扫描检漏试验的气溶胶可为液态,也可以为固态。
常用的气溶胶物质包括:
DEHS/DES/DOS(癸二酸二辛酯);
D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矿物油;
石蜡油;
PSL(聚苯乙烯乳胶球);
大气尘溶胶。
D.4.2 多分散气溶胶可按以下方法发生:
采用laskin喷嘴来发生液态测试气溶胶(图D.4.2)。
可使用挡板形式惯性分离器等方式回收粒径较大的颗粒,进而减小粒径分布范围。该方法所产生的多分散气溶胶粒径分布的几何标准偏差在1.5到2.5之间。气溶胶粒径分布可通过改变喷嘴的工作压力来进行微小调节,也可采用无水乙醇与DOP或DEHS等混合成不同浓度的混合溶液来控制气溶胶粒径的粒径分布。
为保证气溶胶发生器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维持稳定的气溶胶发生速率及粒径分布,液面高度不宜低于2.5cm。
实际使用中,可通过并联使用多个喷嘴相对简单地来增加颗粒的产生量,也可提高喷嘴的工作压力来提高单个喷嘴的颗粒产生量。
当选用无法分辨粒径的光度计进行检漏试验时,宜用统一粒径分布的气溶胶进行测试。当采用可分辨粒径的仪器设备如OPC进行检漏试验时,对于测试气溶胶的粒径分布由建设方(用户)和检测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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